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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画室之色彩静物理论——表现手法

时间:2012-08-20 23:04   来源:青岛第一艺考画室   作者:青岛第一艺考画室  点击:
表现手法的掌握,直接关系到色彩作品的最终效果。经多年高考美术培训经验总结《青岛画室之色彩静物理论》针对色彩静物的构图、形状、色调、色彩关系、深入刻画、表现手法等展开详细论述,望为各位考生有所启迪与帮助。
1.表现手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绘画技法。绘画技法的掌握需要一个长期的训练过程,当然,也可以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快速的熟悉运用。能够运用具有明确表现手法的学生也就具备了一定的绘画天分,同事也能够区别于大多数的考生。当然这是需要建立在熟练掌握绘画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再去考虑的。这点是非常重要的
2.具体的表现手法:以下是第一艺考青岛画室提供的几种表现手法:
(1)印象派表现——深深地影响着中国的美术教育,对光、色、及笔法的认识,是最值得大家学习的。此类表现手法注重个人的绘画感受,深受学院师生的喜爱。
(2)苏派表现——这是目前被大多数考生广泛使用的方法。此种手法干脆利索,用笔果断肯定。
(3)点彩表现——此种手法风格独特,色彩丰富。重在分析研究每个区域内的色彩构成。其代表人物有乔治·修拉、保罗·西涅克、卡米尔·毕沙罗、M. 吕斯、H.-E. 克罗斯等。此中技法在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发布的高分试卷里,每年都能见到一张。曾在多年前影响着广泛的考生,现如今仍有少量的学会使用。
(4)现在的表现手法正在想一个多源的方向发展:由一部分热衷于创新的,富有活力的艺术工作者及爱好者,集合大家的聪明才智,创造出许多强烈的个人表现色彩的手法,将涂、摆、点、提、扫、蹭、柔、刮等技巧综合运用,取得不错的画面效果。